作者:记者 唐春杰 来源:泰州晚报
高港区读者徐女士来电反映:2004年,她从私人手里购买的高港工行宿舍楼402室,由于没有进行水表出户改造,以前一直是银行到家里收取水费。现在银行不再收费,这幢楼拖欠水费4000多元,面临停水。住户希望进行水表出户改造,不知费用该由谁出?
中国工商银行泰州市高港支行办公室虞主任答复: 工行宿舍楼已于1997年房改,多数职工已将房子转卖出去。房改后,银行曾安排人上门收取水费,但效果不佳,银行为此还垫付了部分水费。
去年9月份,水厂贴出通告,宿舍楼欠了1000多元水费,要停水。工行曾与水厂协调宿舍楼水表出户改造事宜,但房改后房产属于私有,费用需住户承担,一户需承担2000元左右。该楼共24户,如果签订水表改造协议,在缴清水费基础上,并承担改造费用,工行可以牵头实施水表出户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