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版“国五条”细则,严格吗?你也说说看,或本周出台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3-03-27  /  浏览:950 次  /  

新华日报[微博]

昨日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南京版细则要等省细则出台后再出。
 
记者注意到,昨晚与广东版执行细则几乎同时出台的,还有南京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而在去年,该市供地计划的出台是在4月以后,这也表明,地方政府在土地上的调控布局已经先行一步。
 
从南京推出的供地计划看,2013南京市区计划土地供应总量3500公顷,比去年多了500公顷。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用地18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350公顷;工业及科研等产业用地700公顷;房地产开发用地600公顷(商品住房400公顷,商业办公200公顷)。从中可窥的是,今年该市保障房用地占据了市区计划总用地的十分之一,体现了保证保障房用地的基调。而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400公顷也与去年持平,表明地方政府希望从土地源头上保持市场供给平稳的态度。

 

[导读]“无新意,不严厉!”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如此直言。
 

中国江苏网3月26日讯 昨晚,全国首个“国五条”调控政策的地方执行细则在广东出炉,业内人士认为,这拉开了各地出台地方版细则的序幕。根据此前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各地房地产调控目标需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预计3月底调控细则将出台”的表述,江苏版细则出台的脚步也已迫近,本周内出台细则的可能性加大。

“无新意,不严厉!”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孟祥远如此直言。
在大多数业内人士看来,广东版细则虽然称为“细则”,但实质并未见可操作量化性规则,是“温和的市场派”。不过,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国五条”细则落实的重点在于具体的城市,而省一级的细则,不必奢望有太多细节。

 

广东版细则主要五方面内容:广州、深圳两地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广州、深圳、佛山、珠海继续执行限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
 
不过,此前备受市场瞩目的“二手房转让严格按差额计征20%个税”的政策,并未在广东版细则中得到具体体现,仅以一句“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做了表述;而对于二套房贷会否加码,则未见任何表述。
 
“国五条细则三大核心:个税、二套房贷、房产税,在广东版中全都没有体现,感觉很意外。明天看其抗击打能力和生命力如何,看看能否成为全国的样板。”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评价说。
 
江苏版细则究竟何时出?记者昨晚采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江苏正密切关注各地“国五条”细则落地执行情况,但省内细则出台时间要等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另从省住建厅此前代拟的细则来看,也是对“国五条”细则进行重申的内容居多。“从省级层面来讲,主要是表明坚决贯彻的态度,至于二手房20%个税到底怎么征,还需税务部门来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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