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妻争房产 他在屋里砌墙“分地盘”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05-16  /  浏览:1776 次  /  

离婚后女儿跟妈妈,获房子1/3产权 
  
  中国宁波网·宁波地产网  

      今年3月,谢女士以女儿的名义将李先生告上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三分之一所有权归女儿所有,并将房屋进行按份登记,将女儿名字加入房产证。

  之后,李先生又向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对女儿的三分之一部分房产的赠予,理由是担心房子被分割,到时候谁都无法真正实现对房子的权益。
 
  经法院审理,李先生与谢女士已经离婚,房子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女儿如果想获取收益直接将该三分之一产权房屋进行出卖或出租,其实很难实现。如果真的想实现利益,需要将房屋进行砌墙分割,分别做出独立产权证。但对房屋砌墙分割又会涉及房管、城管、规划等部门的问题。
 
       假如房屋未进行分割,那么总有一方无法实现自己对房子的权益。
 
  昨天,法官做了现场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房屋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归李先生所有,同时李先生支付给女儿折价款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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