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合同到期,租户恶意不搬,房房能不能开锁强行收回房子?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8-11-11  /  浏览:14544 次  /  


胡延美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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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律师  河北昌俊律师事务所律师
10-25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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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租房的市场很火,有房的人可以将空置的房子出租来赚取房租,但是,租房中也会碰到一些租客在租期到了不搬离房屋的情况。个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开锁收回房子的。

一、租房时要签订详细的协议,约定好房租到期后如何处理,如果租客逾期不搬离房东有权处理房屋内的物品,违约者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保证了我们开锁收回房租是合法的!

二、开锁收回房屋时要留下证据,屋内的物品要登记留底并录像。一般来说,可以报警,警察来了可以在警察的见证下将物品搬离。

如果警察以经济纠纷为由不受理,我们可以找到物业公司的人员来见证一下,注意全程录像留好证据。

出门在外不容易,租房中应该多和房东交流,房东也要注意审核租客的身份信息,以免发生纠纷找不到人,其实,这些租房纠纷大多都是小事,互相让一步就会过去,不过,遇到这种恶意违约的,那就不要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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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言詹詹 社会问答达人
10-05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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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房东肯定是能开的,但也要在限定条件下,有两个原因:

一是行为不允许,房东不能直接去开锁,可以先去报案,或者诉讼。

二是行为本身有点瓜田李下,一旦强开门,后面好多事儿说都说不清。

无论什么情况,房东都要先通知

就算租客的已经到期了,房东都要提前说一声,确定一下对方是不是要续租。如果不续租,要确定具体退租的时间。

这其实就是基本工作,如果是长租的话,大多是提前一个月询问,短租的话,提前两三天问一句。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租客拒绝联系,拒绝沟通。除了一些确实有事儿联系不上的,咱们也不能否认有的人就是铁了心的当“租霸”。

对于这类人,房东也要提前通知,既然联系不上,那就门上贴告知函,并且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而且告知函要分几个阶段,分别包括“即将到期告知”、“到期后违约责任告知”、“收回自有房屋告知”。如果经历了三个阶段,租客还是不与房东交谈这个问题,房东就可以在第三方见证下强行开锁。

这个过程最短也得一周,也就是提前几天通知快到期了,大约到期三四天,没有任何回应,就可以强行开锁了。

如果有回应,那就按照回应的内容商议。而我们现有的规定中,也有一个“适当酌情”原则,那就是租客可能不在当地,或是没找到房,或是有什么情况,那就商量着多住几天,让问题得到解决。

而多住的时间,就按照合同来,一般能商量的事儿,也都不会非得聊违约金是多少。所以,大多是按照租赁价给钱,当是多租几天。

当然,这里有个关键环节是“第三方见证”

可以说三类主体,报警,找居委会(楼长也行),或是找律师,三者都能够起到公证或见证的功能。

之所以要第三方在场,因为很多时候强开门,是租客拒绝沟通的情况下进行的,房东也不知道房子里面是什么情况。

这就是为什么说这事儿有点瓜田李下的原因,如果房东自己强开门,租客可以直接说财物丢失,这时候房东有理说不清。

有了见证就不一样了,当着见证人的面,把东西收好,保管,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租客承担。

而对于保管的问题,其实有人提出过交给物业或者居委会,但是,估计他们也不会管。

所以,贵重物品保管好,封存,很贵重的可以交给警方,床褥之类的东西,可以通知租客去特定地点拿。比如房子的楼道、进门口等。

但是,估计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八成都是床褥,甚至很多房东打开门之后,里面直接堆满垃圾的,这事儿可真不少见。

总而言之,房东有没有权力在房租到期后强行开门?

有是肯定有,但是房东也要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别私自开门,免得最后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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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hzt2008
09-2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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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家就是这种情况,到期后,打电话不接,后来接了说没时间搬,再打电话不接了。后来打110,警察来之后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不接。警察说,过几天再打试试。过几天又打110,警察又来,又打电话还不接,让直接撬门,手机摄像,留下证据,把东西搬到一个房间,发短信如果三天不搬走,就视为不要,房东有权私自处理。第二天下午就来人把东西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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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氢玲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生活领域创作者
11-10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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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回答起来确实不容易,说可以似乎不妥,说不可以,也似乎不妥。而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也会经常遇到,我也经常被客户咨询。在想了解答案之前,我们首先得知道,在合同法236条中,就租赁合同的规定,如租赁期满的,双方没有续签租赁合同,但承租人又继续实际使用房屋,出租人也没提异议,也在继续收租金的,双方的租赁关系还是有效的,只是变成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搬家时间。因此,即便到期了,出租方还是需要履行通知义务,通知不续期或解除,同时给到对方一定的搬家期限。其次,我们需要看看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当初签署合同时,可以约定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如果承租人不按期搬离的,可以约定承租人放弃房屋里的财物,由出租人自由处理。第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出租人在履行通知义务且给到恰当期限后,我认为出租人有权拿回自己的房屋,但最好能找公证处现场公证,至少也要找个第三方现场全程录像。承租人的物品可以保管好,制作好清单,避免承租人日后纠缠,但出租人有权收取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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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不胜正111
04-3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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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二房东,在上海经营公寓楼租赁,我上个月就遇到过这样的人。合同一年没有到期,找他收房租,他说他不租了,他还要再住一个月,说把一个月押金钱住完。当时我考虑反正我还有空置房,而且年轻人也不容易,也就答应他了,再住一个月他搬走。哪知道过后就联系不上他了,电话怎么打都不接。开始打110,回复这是经济纠纷,警所不管的。后来打110我说联系不上租客,不知道是不是在房间里出了意外了,一会警察来了。通知开锁公司,让物业陪同见证。打开房间一看,已经搬空了,留下一堆猫屎狗屎,臭不可闻。过了几天那个租客居然打电话来说是要起诉我,我说我等你起诉,我还要反诉找你要房租。再然后就没声音了。所以说别怕这怕那的,把警察叫到场,直接换锁,其他的损失就当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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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世界热心人 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科员
04-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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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房屋使用权自己回到自己手中,理应自己行使权力。但是,遇到这种租户,也是头疼的事,你锁他门,他还反咬你一口,说扣押人家的财产。所以,自己解决不靠谱。因为这事就像钉子户一样,无赖的要命,讲理根本不行。最合适的方法就是报警。



是的,别说什么打官司那么高大上,报警就能轻松解决,在牛逼的人物在警察这些权力部门也得乖乖听话,不听话就处置他!看前两天有一则新闻,路上有两辆斗气车,一个宝马,一个奔腾,都很有钱,斗气的时候很嚣张,进派出所就低声下气的!所以,警察是完全对付得了这种无赖的。另外,他赖在房屋的几天,房租他照样得付,一分不会少!所以,趁无赖还在,赶紧报警。不然过两天,人家主动走了,你问谁要钱去?你的损失和生气没人愿意搭理你吧!因为三五百块钱,警察可不会立案。



不知道我的建议能不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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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重情深  婚姻家庭法律师
06-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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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件很揪心的事,我就碰见过一起租别人的房子,到期后拒不搬出的案件。因为房主的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要那位租赁户搬出,那位租赁户竟然说房子是他的,并且耍起无赖,拒不搬出。

这让房主很无奈,强行锁门,又怕与对方发生冲突;不管不问,可是对方霸占着房屋却拒不交房租费。最后只得起诉,费了好大的劲才让对方搬出。

碰到这样的租户,房主也只有自认倒霉了。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为,正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呢?

答案是依法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裁决。

一、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合同,那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就是说对方不搬出,继续占用房屋的,可视为是继续租赁房屋。

二、如果到期后房主不想租赁了,那么就与租赁户解除租赁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并要求对方搬出房屋,赔偿损失。

三、房主切不可私自开锁,强行收回房屋。

因为这样做有可能会造成对他人合法财产的侵犯,租赁户不搬出是不对的。但是你擅自开锁,闯入他人使用的房屋,给他人的财产造成损害,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说生活中,干什么事情都得依法办事,千万不要莽撞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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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兔兔912 新疆安得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10-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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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万事和为贵,房东首先要做到提前通知。如果电话联络不上租房人,可以在房屋门上贴告知函,并且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如果对方还不联系自己,可以微信或短信告知“到期后违约责任”。

如果这时候租客还是不与房东交谈这个问题,房东就可以在第三方见证下强行开锁。
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

2、在以下三类主体见证下开锁,警察,居委会(楼长也行),或是找律师,三者都能够起到公证或见证的功能。

3、开锁是时候全程用手机拍摄记录开锁进屋以及屋内租房人物品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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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律师
05-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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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如果从法律上来说,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业主,业主有权将房屋进行出租,在房屋租赁期间没有到期的时候,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当租赁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如果不打算续租,也不缴纳租金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如果承租人拒不返还,作为房东来说,只能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

一种,就是与承租人进行协商。二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采用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这两种方式是最保险的,也是最合法的。



至于房东是不是可以自行强行开锁来收回房屋,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欠妥的,而且是存在风险的。

因为虽然该房屋的所有权确实是属于房东,在承租人不再承租的情况下,房东也确实有权要求返还房屋。但是这种返还要建立在不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因为该房屋现在毕竟还在承租人的使用和控制之下,房屋内可能还有承租人的相关物品,所以如果现在业主强行将该房屋换锁,或者直接开锁进屋将承租人的东西搬离,如果给承租人的东西造成损坏,承租人有可能会反咬一口,要求房东来赔偿他屋内物品的。



因为房东对房屋的所有权,与承租人对屋里的东西所有权,是平等的。 您不能用您房屋的所有权去对抗他物品的所有权。

所以建议大家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处理,即便一定要采用强行开锁的这种方式来要求对方退租,最好也能够先报警或者找公证机构在场的情况下,对房屋的物品进行清点,并且将物品放到一个能妥善保管的地方进行保管,并且全程录音录像,尽可能的减少对承租方的损失,只有这种情况下,房东才能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又不让自己承担过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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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延美律师  律师
05-01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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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认为:可以!

作为所有权人,房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租赁期内,房主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因租赁合同的存在而让渡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直接享有和行使。在这个时间内,在房屋的占有和使用上,承租人的权利要高于房主,房主无权剥夺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但一旦租赁合同到期,租户享有的“占有、使用”权能即刻丧失,重新由所有者享有和行使,租户对房屋的使用丧失合法性。此时,换锁以及清退租户的物品属于房主依法享有的权利,系房主依法排除物权干扰的正确行为。

但若强行开锁收回房屋,极容易产生以下两种隐患:1、与承租人直接发生冲突和纠纷;2、承租人主张物品遗失。

解决该问题的办证是:

1、报警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或趁租户不在的情况下进行。

2、清理租房物品时全程录音录像,登记造册,并请第三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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