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亡妻赠出房产讨回得花200万 八旬老人不服判决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1-03-08  /  浏览:850 次  /  

  北京晨报


  王大妈与陈大爷婚后没有子女,亲戚苏雨与丈夫曾经照顾过王大妈。王大妈临终前写了份遗嘱,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遗赠给苏雨及其丈夫。王大妈去世后,陈大爷不同意分割房屋。苏雨与丈夫将陈大爷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房子归陈大爷所有,陈大爷向苏雨支付折价款200多万元。陈大爷提出上诉。昨天,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审此案。

  昨天,年过八旬的陈大爷并未到庭。他的代理人说,“老人身患重病,成天坐在轮椅上,说话很吃力。”作为被上诉人的苏雨与丈夫到庭。“王大妈是我的姨姥姥,我们有多年的感情。”苏雨回忆说,从1985年以后,她和丈夫一起照顾王大妈和陈大爷,在王大妈患病期间,他们更是细心照顾。王大妈临终前为感激他们照顾,将自己的遗产以自书遗嘱的形式遗赠给他们,他们表示接受遗赠。王大妈的遗产中包括其所拥有的一半房产。

  2008年11月,王大妈去世。苏雨说,当时,陈大爷住着房子,她和丈夫没打算分房子,只是想办一下公证手续,但陈大爷不同意。后来,苏雨和丈夫起诉陈大爷,要求继承并与陈大爷分割房屋。
 
  在一审中,陈大爷本人表示,他与妻子感情深厚,在妻子生病后,他请了两个保姆长期照顾王大妈的起居、饮食及就诊治疗。2008年8月,王大妈因疼痛导致突然昏迷,被送往医院治疗。王大妈在住院期间,病情严重时意识不清,不便自行书写遗嘱,王大妈也从未向他表示过要将遗产赠与他人。据了解,涉案房屋是陈大爷与王大妈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建筑面积有160多平方米。经过评估,房屋价值为400多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涉案房屋归陈大爷所有,陈大爷给付苏雨夫妇折价款200多万元。
 
  在昨天开庭中,陈大爷的代理人对王大妈的遗嘱提出质疑。陈大爷的代理人说,涉案遗嘱本身存在重大瑕疵,从里面看不出有赠与的意思。这位代理人认为,年过八旬的陈大爷根本拿不出200万元付给苏雨夫妇,这种结果也违背王大妈立遗嘱的本意。
 
  在二审中,陈大爷的代理人提出两种调解方案。陈大爷的代理人说,涉案房屋是陈大爷单位分的房子,年过八旬的陈大爷在此居住比较方便,老人可以每月向苏雨夫妇支付房租,或者苏雨夫妇也可以出钱购买陈大爷所有的另一半房产。但是,苏雨夫妇并不同意。法官宣布休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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