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价令”成“涨价令”凸现房产调控之阻力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1-03-29  /  浏览:937 次  /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史上最严厉的《国八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全国目前只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自己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而已公布的调控目标中未见降字,绝大多数城市将当地的房价涨幅定在10%左右。(据3月28日中新网)
     尽管40个城市不足要求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城市的一成,但从这一成的现状,也基本可以看出其它九成的情况。也就是说,国务院的限价令,落实到各地方政府之后,毫无疑问地成了“涨价令”。
   以西安市为例:房价涨幅不得高于15%。同期西安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
   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房价的增长与人民收入水平增长持平,并不会加大老百姓的生活负担。然而事实上是否如此呢?我们排除掉2011年物价上涨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抵消因素,仅从房价与收入增长上算一笔账即可明白:2010年,西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44元,增长15%为3336.6元;同期西安市商品房均价6991元/平米,增长15%为1048.65元,按购买90平方计算,总价增加94378.5元。可见一套房的总价增长数,是一个居民一年收入增长数的28.29倍。
    西安如此,其它地方也可见一斑。那么,买不起房的叹息,又怎能不再在民众中间持续一年?
   国务院房产限价令,直接受影响者,无疑是房地产开发商。然而,卖地财政和税收依赖等,使得地方政府早已经被房地产开发商绑架,两者之间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利益共同体。房价降,是开发商利润的减少,同时也是政府利益的减少;限房价,是限开发商逐利,同进也是限制地方政府发展冲动。于是,国务院限价令一出,不用开发商发话,地方政府即会立即站出来为其既得利益而代言。这样的情况下,“限价令”难免不成为“涨价令”。
    由此我们也不难发现,房价恢复理性,可能我们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基本也最根本的一点,无疑是打破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共同体,破解两者之间的利益共谋的局面。 (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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