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南:查询他人名下房产有门槛 夫妻间可互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02-18  /  浏览:1500 次  /  

来源:大众网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济南房产信息查询一直严格执行住建部有关规定,他人不能仅凭业主姓名就能查询其名下房产,严控“以人查房”、“以房查人”等行为,但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可查询利害关系人名下房产。

  大众网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王磊 李兆辉)近日,江苏、福建和广东等部分城市出台新规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引发网友关注。今天上午,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济南房产信息查询一直严格执行住建部有关规定,他人不能仅凭业主姓名就能查询其名下房产,严控“以人查房”、“以房查人”等行为,但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可查询利害关系人名下房产。

  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说,按照住建部2008年印发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和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明其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有关查询的程序和办法,按《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杜建刚说,目前济南市民到房管局查询房产信息,主要有三种情况可提供查询服务,分别为:业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查询本人名下房产;利害关系人持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查询他人房产信息,如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持有效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亲属关系证明,也可查询相关当事人名下房产;公检法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查询当事人名下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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