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洛阳大楼因上级领导一句话 “长高”20余米(图)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3-10-20  /  浏览:212 次  /  

红线以上为长高部分

本报讯昨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孟津县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而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由于加盖房屋属于违章建筑Building,没有手续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Planning局回应称该建筑Building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

投诉

12层楼房长高20余米

据陈先生介绍,2010年购房Buyers时,开发商告诉业主1号楼是12层的高层High level,可当大楼竣工后,业主们才发现原本说的12层高楼竟变成了19层,足足长高了20多米。因担心楼间距影响采光,业主们拿尺子丈量发现,与2号楼的楼间距东边为18米、西边仅有13米。而《洛阳市城市建筑Building规划Planning技术规定》中明确表明,60米左右的楼,塔式山墙距离不得少于18米。即便是晴天也只在中午时有些光照。住在2号楼一楼的张先生说,这根本无法满足日常光照。此外,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也迟迟拿不到房产证。

规划Planning局

加盖部分系违章建筑Building

对此,孟津县规划Planning局相关负责人帮助记者联系到负责审批东苑小区的原城市规划Planning股杨股长。据杨股长称,东苑小区是2009年审批的项目project,起初1号楼审批是12层高36米的建筑Building楼层,经过规划Planning局考察测量,各方面都符合标准,方予审批。但大楼开建时,开发商又申请变更,由原先的12层加高为19层。杨股长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给出的理由是响应上级领导提高城市品位、节约土地的要求。但由于整体规划Planning已经完成,总建筑Building用地已经固定,如果加盖,需重新审批,但开发商拒绝缴纳余下的土地出让金,规划Planning局就没有批复变更手续。从规划Planning手续来看,东苑小区1号楼加盖部分属违章建筑Building,这才导致12层以上业主的房产证无法批复。杨股长说。

开发商

加盖是县里开会研究决定的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的开发商孟津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安居公司知道1号楼加盖部分手续不全,属于违章建筑Building,但我们也没办法,房屋在建时,上面领导下来看到我们这个楼盘时说这个楼还可以再盖高一点,这是在县里开会研究同意后才加高的。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加盖部分使小区整体容积超标,但是并不影响住户采光,1号楼位于小区最北边,完全不影响各个时段的采光。

对于如何解决1号楼12层以上业主的房产证问题?该负责人称,大楼不可能永远违规,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记者追问到原本不合法的建筑Building怎么能变的合法,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总会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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