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2018姜堰区小学中学学区划分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11-15  /  浏览:43403 次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及泰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现就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使其适龄儿童、少年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施教区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两个阶段,每个阶段分为学校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一)施教区招生
⒈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内(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见附件1)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户籍在我区农村乡镇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原乡镇建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安排如下:
姜堰市划分区域图:2017-2018姜堰市学区划分最详细版
⒉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证;
(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6)幼儿发展报告书。
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七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证;
(4)小学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
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以下办法处理(作为指标生):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区房产管理处出具无房证明),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户口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2)户籍与房产证不符的,按房产证上地址录取。
(3)户籍在城区、家在农村、父母在城区无持有房产证的固定住房的学生在城区服从调剂或回家庭所在地学校就读。
(4)非姜堰城区户口,已在城区就读小学或幼儿园的学生,如其父、母也非姜堰城区户口,且在城区又无持有房产证的固定住房的学生回原籍就读。
(5)2017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产权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划分入学。
(6)本年度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原拆迁地点或预订房地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
(7)家住城区的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援疆援藏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若其已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可作为安排入学的依据。
(8)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如不愿在该校继续就读,可选择回本施教区初中就读。
(9)城西实验学校(励才实验学校城西分校、实验小学城西分校)施教区范围为中干河以西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考虑到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的具体情况,2017年继续实行过渡性政策,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初中或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一年级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三水校区或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因新河、石黄、双寿3个村处于溱湖大道两侧,上述3个村的一年级或初一新生亦可按上述办法自愿选择相关施教区学校。就读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的学生可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并享受该校指标生资格。
(10)兴泰中心小学、俞垛中心小学毕业生升入溱潼二中就读,俞垛中心小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到叶甸初中就读。户籍、住房均在原官庄乡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至实验初中或沈高学校初中部就读。
(11)特殊对象(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等)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1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因历史原因跨乡镇招生的,其招生方案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在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手续后,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21-22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地点,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有关学校供其子女就读。实验初中和姜堰四中因生源太多、教育资源有限等因素的制约,今年均不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罗塘街道办(原姜堰镇)所辖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南苑学校初中部就读;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详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安排表(附件2)。学校须在7月23日-29日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或素质教育报告书;
(2)户口簿、出生证(入小学);
(3)全国系统的学籍卡号或教育卡(入初中);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暂住证;
(5)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就读的证明;
(6)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2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7)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姜堰市划分区域图:2017-2018姜堰市学区划分最详细版
(三)其他情况说明
从今年秋学期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招收择校生。对极个别艺术、体育等特长生因个性发展要求跨施教区就读的初一学生,由学生及家长向有关学校或教育局普教科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学校组织专业测试,符合相关特长生条件的方可跨施教区就读,但不得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有关学校招收的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5%。
2017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已缴纳全部购房款,产权证及契税均未办理的,原则上照顾到相应施教区学校入学,如该施教区学校学位已满,则必须服从调剂,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城区学校,其中就读公办初中初一的新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规定,所有公办初中招收的施教区学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民办初中招收的学生也必须在本校读满3年,普通高中录取时方可享受指标生待遇。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户口房产审核、名单公示、学籍办理等相关工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责,严守纪律,确保招生程序规范,招生秩序井然。区教育局将成立招生工作督查组,按序时进度对各学校(特别是城区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为协调解决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教育局在东桥小学北校区设立小学和初中招生咨询处,咨询时间安排在8月10-12日。招生期间咨询电话:88088521,88088523。
(二)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各学校必须对入学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学生家长在送验有关证件(材料)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招收的学生名单均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学对象要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求家长按时将子女送至指定学校报到注册。对特困家庭及留守儿童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上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按照所划分的施教区招收新生,严禁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通过考试或其他任何形式选拔新生,严禁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试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严禁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小学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学籍系统自动拦截)。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符合学区生条件但不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户籍、房产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自负。
(四)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益。要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在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建议其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全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98%。
(五)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励才实验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方案须在5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向社会公布。
根据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与范围的信息,小编整理了一些泰州姜堰市划分及招生范围范围大全,分享给大家。
(特此说明:此为2015年信息,仅供参考,2017年划片信息尚未公布,但根据往年情况来看变化不会太大。孩子户口所列学区内的家长请留意。若对该学区学区划分有疑问,请及时向孩子所在小学咨询,以便了解孩子的升学信息。)
施教区(社区、村)学区招生

小学
区实小学
三水校区
城北村、光明社区(光明东村除外)、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
北街校区
高陈社区、西街社区、北街社区、河西社区、河东社区(部分)、公联村
康华校区
康华社区、振兴社区、河东社区(部分)、城东村、城中村、通扬村、公元村、朱云村、前堡村
城南校区
曹家村和老通扬河以南、前进路以西、南环路以北的区域
东桥小学
南校区
古田社区、银穆村、中天社区(含殷唐路以北、励才路以东、东海路以西新划归中天社区的区域)、桃园社区及东桥村(姜堰大道以南、东海南路以东)、院子村
北校区
东街社区、南街社区、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及东桥村(东海南路以西、古田路以北)
罗塘小学
罗塘社区、老庄社区、叶舍社区、光明社区(光明东村)、幸福村
东方巴黎城小学
城南村、唐元村、三元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南)、太宇村(殷塘东路以南)
南苑学校小学部
河南社区、荷叶社区(福田花园除外)、南苑社区、新城社区、彭垛社区、西桥村、沿河村、殷家村(南环路以北)、太宇村(殷塘东路以北)
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实验小学城西分校)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办所辖区域(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含新河、石黄、双寿)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小学三水校区或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姜堰市划分区域图:2017-2018姜堰市学区划分最详细版
初中
实验初中
振兴社区、高陈社区、康华社区、河东社区、城中村、前堡村、公元村、通扬村、朱云村、河西社区、光明社区、叶舍社区、罗塘社区、老庄社区(赵家舍、五星花苑除外)、城北村、公联村、幸福村、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
(励才学校城西分校)
溱湖大道以西的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桥头、梁徐)所辖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范围内(含新河、石黄、双寿)的初一新生,可自愿选择实验初中或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均不作为择校生处理。
姜堰四中
太平社区、桃园社区、古田社区、东街社区、北街社区、西街社区、城东村、银穆村、东桥村、中天社区(含殷唐路以北、励才路以东、东海路以西新划归中天社区的区域)
南苑学校初中部
河南社区、南街社区、彭垛社区、老庄社区(赵家舍、五星花苑)、荷叶社区、南苑社区、新城社区、太宇村、沿河村、曹家村、院子村、城南村、殷家村、唐元村、三元村、西桥村
施教区范围(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实际工作地点)
小学
实验小学三水校区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姜堰大道以北区域;
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实小城西分校)
三水街道办(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所辖区域;中干河以西、溱湖大道以东区域
罗塘小学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
姜堰大道以南、老通扬河以北区域
南苑学校小学部
人民路以东、振兴路(含励才路)以西区域
实验小学城南校区
中干河以东、人民路以西、老通扬河以南区域
东桥小学南校区
振兴路(含励才路)以东区域
初中
南苑学校初中部
罗塘街道办(原姜堰镇)所辖区域
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
(励才学校城西分校)
三水街道办
(原开发区,不含梁徐、桥头)
所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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